近5点我才终于放下手上的工作,打开罐头粟米字母鸡汤煮起来。
倒入碗里的成品着实让我想起石田裕辅在美国喝到的那碗充满堆肥气味的豌豆汤。
冰箱里那盒珍藏已久的鲑鱼奶酪竟然早在5月就坏掉了!
我拿起来努力地想闻出一丝酸臭味,却是满满乳香味,涂了一些在饼干上,还是很好吃。但安全起见,还是整盒给它丢了。
一碗惨不忍睹的汤和几片抹上过期奶酪的苏打饼,这就是我的午餐了。
和在办公室的时候不同,没有人会来msn问你等下去吃什么?
我也不知道自己比较喜欢哪一个,可一想到中午可怕的气温和太阳,一个人在家马上赢了好几倍。
但就环保的角度而言,反正冷气是开定了,还不如大家窝在一起比较省电。(先声明,我一个人是绝对不开冷气的)
与其一直抱怨太阳狠毒,还不如随手关闭电源,可以不开车就走路,种多点植物,穿薄一点的衣服,少丢点垃圾--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降温的效果还比较快吧?
一直在受惠的我们若不牺牲一点,下一代可是要偿还的。
你大概在想,干嘛不好好吃午餐,在这里写什么。
其实是因为...汤太烫了。
肚子饿得直叫,正等着它凉呢。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坐在公园,前方不到三十步有条溪流,对岸是美丽的高楼住宅,身后则传来餐厅的现场演唱,是一首首动听的旋律。
这是星期五的晚上。
也许我还是独自一个人,但只要知道有个人正在努力爱我,努力为将来打拼,天气再冷,胸口还是热热的。
虫鸣,微风,思念,没有人比此刻的我更幸福。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图书馆是我的代替情人,几乎mr white不在就由它顶上。
我常对自己说,一天若是能读到一本好书,那就是幸运的一天。
图书馆里当然有很多好书。鲁迅、冰心、巴金;诗集、文学、传记等几乎都不缺。
但那些都不是我爱看的书。
嫌教育味过重了些。
言情小说几乎是不看的。张小娴的好书我大概都看过了。
亦舒的也很好,只是我常混的通常是旅游和散文小品之类的角落。
至今唯一留下深刻印象的大概就是《45%的天堂》,为西藏着迷了一阵子。
如果一天读上一本好书就算幸运,那一天发现七八本好书是什么?

-- 一场飞来的艳遇,却无福消受。
当代作家里我最欣赏的是陶杰。
他的专栏像是绿意盎然里的一朵带刺的蔷薇,辛辣艳丽,容易明白。
和其他高贵的花朵比起来似乎庸俗而大众化,喜欢的人则嚷嚷看见其中的深度。
从此阅读时事、社会和历史就变成了一种乐趣。
但欣赏归欣赏,我可不是每篇都照单全受。
因为,像他说过的,(大意)“不是别人说什么你都要接受,要用脑啊。”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拿起菜单才发现原来这里只卖三种拉面,六种小菜,还有果汁和啤酒。
很有“我卖什么你就吃什么,不吃拉倒”那种feel。
*
mr white难得有空,拉着我去约会吃拉面看电影。
但我不爱拉面,而且是近乎讨厌的程度。
一想到他因为我的关系牺牲了很多次闯进Ajisen的冲动,暗自心里叹口气--就轮到我牺牲吧。
却没想到一试竟然成瘾。

汤头不是我们普通习惯的猪大骨汤。
他点了普通的叉烧面,汤头带点麻辣,而我的酸辣汤里有几个加了小洋葱的小肉丸,南洋风味十足。
拉面本身爽口不腻,胀死我也想把它吃完。


我们也点了两道小菜:煮白萝卜和叉烧片。
其中淋上柠檬汁的叉烧片尤其惊艳,绝对比烧腊摊卖的叉烧好吃百倍!
而且因为太好吃的关系,决定了,下次再来的话要尝试一下他们的叉烧饭。
*
但去好吃的拉面店吃叉烧饭,会不会很欠门外排队的人龙扁啊?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喜欢你希望参与我的人生
...喜欢你希望我能参与你的人生
...喜欢你在全世界玩D3的时候和我一起玩Dragon Story
...喜欢你不时带我到新的地方探索
...喜欢你送我礼物时那一脸害羞的模样(装17岁厚!)
...喜欢你连睡觉都要牵我的手
...喜欢你的洁癖(不喜欢你骂我)
...喜欢你无时无刻都在关心我
...喜欢你的从不隐瞒
...喜欢你,所以会学着喜欢你所有的朋友
...喜欢你乱买东西后都会和我分享战利品
...喜欢你的温柔语气(娃娃音略嫌太重)
...喜欢你在意我的感受
...喜欢你试着喜欢我有兴趣的东西
...喜欢你为我而打扮
...喜欢你拼凑的未来,里面有我
...喜欢我们常常一起说笑
...喜欢只是两个人
...还是喜欢你宠我
...喜欢你。我也会真心地珍惜你。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女人如果不够聪明,别想管得住男人,也别指望有个十全十美的男人能给靠;
但如果女人够聪明的话,压根底不会想要依赖男人,也不想管男人。
男人若是连自己都管不好,靠得住吗?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久违了的 Wednesday ladies night!
现在全城最火热的非Butter Factory莫属。 可是我们这几个Frank card holders,不去Avalon享用免费入门和啤酒/伏特加任喝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荷包和时间呢?


Avalon位于金沙前的河边,和Fullerton/CBD遥遥相望。
消费为高价位,定桌需要消费S$600以上,装潢却没有别家来得富丽堂皇(最贵的大概是美丽的夜景),玩家白人居多,音乐的好坏则因人而异。我自己是蛮喜欢的。
重点是这里绝对不会像Zouk或Butter那样来得拥挤,空气流通。缺点是常有老外捉你去跳舞或和你说话,对喜欢交流的人也不完全是个坏事。
我的相机电池坏了,所以老是依赖iPhone,但这玩意在夜晚完全发挥不了作用。
献上我仅有/从别人那里偷来的照片做个纪念。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马人通常都很热血。
就像我N年前写下自己的居銮印象也被人攻击是乡巴佬。我都说了我是乡下妹你又奈我如何?
热门景点和旅游景点的意思微差,自己不举例大概也是怕被别人笑话吧?
N年以后,我对自己家乡的想法不变,依旧是没有特别吸引人的景致。
话说回来,居銮好玩的地方应该不是看风景,而是体验风土民情,吃个牛肉粉、坐在火车站喝咖啡、爬山、逛水果园以及与人交流。看着时间用缓慢的速度流动,随手拈来的旧情怀,幻想老来在这里想清福才是主打。
虽然它一直在进步中,在我的眼里,被遗忘的feel还是很强烈。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宅女我偶尔还是有出门的时候 :D


*Wine Bar, 可以喝酒,可以发牢骚的地方,故称 Whine Bar.
loneli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