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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花了一个礼拜写完两万个字的小说。
真的很惊讶自己完成的速度。或者说,自己可以完成一部中篇小说实属一个创举。
写作的过程,真的是全情投入。幸好工作刚好有点空档,从早到晚,我废寝忘食地不停码字,用电脑写,上厕所时用手机,走路,搭地铁时都在写,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地把潇潇和戚锋的故事写出来。他们在我眼里像是活了过来,变成有血有肉的人物。
所有的内容都是虚构的;所有的内容都是真实发生过,有依据的。真真假假中,我找到了写作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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