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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是认为自己是无神论,不相信鬼神,不相信人性本善。
朋友们努力/无意传教时我总是听听就好,觉得人不必为宗教把自己搞到这么累。

没想到,没想到宗教现象无处不在。

从第一版iBook, 到PowerBookG4, iPod shuffle, iTunes, iPhoto, iMovie, Safari, AirPort...etc

当我口口声声说只相信自己时,我原来已被归类是Macintosh的信徒!
Steve Jobs 还真的被我当成了神呢! =)



延伸阅读:
http://sanloong.blogspot.com/2007/08/blog-post_23.html



p/s: 喜欢Macintosh, 是因为职业所需。不要再说什么Apple只是名牌,它有的PC一样可以做到,而且更便宜之类云云。因为它的好用+耐用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今天我是个会计师,我也不会建议公司采用Macintosh的;支援PC的,我相信是因为你们不需要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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